请问市民在保证自身安全、环境卫生情况下,是否可以在珲春河两岸休闲垂钓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对于您咨询的问题,现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及《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明确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设置拦河渔具等各类行为。除防汛期及上游水库开闸放水等重要期间禁止河道内垂钓外,其他时间尚未明确规定禁止垂钓。 但珲春河是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否可以垂钓请咨询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部门。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