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5/23 15: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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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31日。

  2.申报人员须满足国家和我省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见省人社厅官网公告栏)。

  3.以考代评系列和特殊人才认定系列仍按原渠道申报。

  4.申报人员为市内企事业单位2022年4月20日(含)以后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自由职业者。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方式

  本次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用户手册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后,上传电子材料报单位审核,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2.单位审核。各单位人事部门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履行公示程序无异议后,逐级提交至省人社厅。各级人社部门经办情况及申报材料审核情况会在申报网站上实时更新,申报人完成申报材料后需随时关注申报进展情况。

  3.评委会受理。省人社厅将按照系列、专业和级别关系分配至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4.组织评审。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评审权组织答辩评审。

  5.结果公示。评委会办事机构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6.结果备案。评委会办事机构将评审结果报送省人社厅备案。

  7.证书发放。评委会办事机构自行打印证书并做好证书和评审表验印、发放工作。

  四、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五、有关说明

  1.高度重视。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职称申报工作,将相关政策、时间要求、申报方式等及时传达到有关申报人员,并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

2.单位注册。去年已完成注册的单位无需重复注册,未完成单位注册工作的尽快完成注册(图文流程见附件2和3),避免因单位未注册影响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请各推荐单位根据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确认所属行政区划,由于单位行政区划错误导致申报人员流程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单位自行承担。

3.收费情况。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文件执行。

  4.政策咨询。为方便各单位和申报人员及时便捷了解相关政策,专设职称工作群和咨询服务电话。请各推荐单位人事部门及时加入珲春市人社局职称工作QQ群(174667679)。咨询服务电话如下:

  吉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431-80767550

软件技术服务电话:0431—88693866

  业务咨询电话:0433-8176039


附件1: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用户手册.pdf

附件2:吉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单位注册操作手册.pdf

附件3:事业单位职称申报绑定上级单位操作手册.pdf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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